在新约时代,订婚对犹太人来说是一个非常严肃的仪式。和今天不同,在那个时候,婚约是一个具有法律约束的约定。取消订婚就等于离婚。就算男方在订婚期间离开了人世,他的未婚妻也都算是成为了寡妇。
因此虽然马利亚只是许配给了约瑟,但是在法律上,他们已经是丈夫和妻子。
按照犹太人的习俗,从订婚到婚礼相隔大约一年的时间,在这段时间女生仍然和父母同住。就在这时,约瑟发现了他的未婚妻马利亚已经怀孕,而孩子并不是他的。约瑟在一开始的时候并不知道马利亚是从圣灵怀了孕,他自然的会以为马利亚是因为通奸而怀孕的。
按照摩西的律法,犯通奸的男女都必须被判死刑。但是在新约的时候,罗马帝国政府并不允许平民百姓执行死刑。因此,马利亚在这时面对的很可能并不是死刑的危险,而是约瑟与她解除婚约之后,她必须面对的羞辱和生活困境的逼迫。
有些人可能会想,约瑟怎么不从一开始就相信马利亚呢? Craig Keener指出,其实约瑟在当下的决定是非常合理的。
第一,约瑟其实没有理由相信马利亚的为人。他们的婚姻是由父母所安排,而且当时加利利的社会并不允许未婚男女单独在一起。所以在那个时候,约瑟和马利亚彼此之间可能没有很深的认识。
第二,在那个时代,就算丈夫真的愿意原谅不忠的妻子而给她第二次机会,他也没有办法那么做,因为犹太人和罗马人的法律都规定丈夫必须与犯通奸罪的妻子离婚。
所以不管是从习俗、道德、宗教或者法律上的角度,约瑟都没有理由不选择休妻。
那么婚约要怎么解除呢?有两种方式:
第一,约瑟可以把这件事带到法庭,让法官审断。
第二,他可以按照摩西的律法,私底下在两个见证人面前,把休书交给她。
圣经在这里没有描写约瑟的感受,但是我想换作是任何人,都会感受到羞辱和背叛的伤害。
虽然如此,约瑟并没有借此机会报复。他决定不把这件事带到法庭,避免这件事张扬出去,而对马利亚造成过于严重的后果。
她丈夫约瑟是个义人,不愿意明明地羞辱她,想要暗暗地把她休了。 (太1:19)
圣经说,约瑟的这个决定是一种义人的表现。义人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?我们可以从两方面来了解:
首先,马太使用“义人”这个字的方式和保罗并不一样。马太并不表示说约瑟是一个完全没有罪的人,而是说他是一个非常谨慎遵守律法的人。正如刚才我们所提到的,约瑟与马利亚解除婚约,是他遵守律法的表现。
但是同时,约瑟也怜悯马利亚,顾念她的困境。
马太亨利给了我们一个对比:当犹大发现她玛怀了孕的时候,他第一个反应就说,把她拉出来烧死她(创38:24)。但是反观约瑟,不愿意明明的羞辱她,只想暗暗的把她休了。
在这个决定里,约瑟同时实践了神的公义和神的慈爱。他对律法的重视没有抹杀了他对人的怜悯和慈爱。
圣经其实经常提醒我们同时兼顾公义和怜悯的重要性。
“世人哪!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。他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?只要你行公义,好怜悯,存谦卑的心,与你的神同行。”(弥6:8)
耶稣也责备法利赛人没有行出律法里的最重要的部分,就是公义、怜悯和信实。
“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!因为你们将薄荷、茴香、芹菜献上十分之一,那律法上更重的事,就是公义、怜悯、信实反倒不行了。这更重的是你们当行的,那也是不可不行的。(太23:23)
耶稣是一个完全没有罪的义人。但是当他被人陷害而钉在十架上的时候,他祷告说:“父啊,赦免他们!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晓得。”(路23:34)耶稣是公义的,他也同时怜悯(赦免)他的仇敌。
各位朋友,我们可以一起的来思考,当有人冒犯我们的时候,除了秉持公义之外,我们是否有以怜悯和温柔的心来对待他们呢?
如果这还是你的软弱,我们可以记得主耶稣教导我们这样的祷告:
免我们的债,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。(太 6:12)